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3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13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14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1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16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17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8
十、名词解释…………………………….............20
十一、附表……………………………...............22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和党组会等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草拟常委会文件,负责机关的人事、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
3、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4、负责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调动、工资、职务变动、计划生育等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在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的行政、财务、财产、车辆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来闽视察、考察、调研的全国人大、省人大以及各地(市)人大服务保障工作;
7、承办与省人大、市“一府两院”和县(市、区)人大等有关的工作联系;
8、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监督的职能工作;
9、负责做好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10、办理常委会领导和省人大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包括10个委室及1个下属单位,即办公室、研究室、内务司法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华侨台胞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市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62 |
54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任务是:
在中共南平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为全市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法规草案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7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和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4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7项,开展满意度测评2次,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项,提出常委会审议意见24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年初结转结余601.73万元,本年收入1743.52万元,本年支出1723.4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1.85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1743.5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33.98万元,增长15.5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19.4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24.12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1723.4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84.78万元,增长28.7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75.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9.31万元,公用支出156.41万元。
2.项目支出547.6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15.6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44.26万元,增长27.0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854.2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4.8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单位在职人数增加,基本工资和津贴支出增加;2017年实行公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了。
(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86.8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4.14万元,增长14.84%。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市人大常委会联络村(居)专项活动经费20万元。
(三)人大会议161.0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25.58%。主要是人大会议中增加了换届选举经费,2017年度增加换届选举经费开支。
(四)人大监督117.0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6.58万元,增长66.07%。主要人大监督力度加大,且执行新的差旅费标准,执法调研经费增加。
(五)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7.0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3.61万元,增长678.45%。主要是2017年举办两期市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
(六)代表工作43.8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7.53万元,下降46.11%。主要是:厉行节约,合理减少、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七)人大信访工作9.7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15.93%。主要是信访工作任务增多,邮寄费用增加。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7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27.23%。主要原因在于2017年度未列支退休人员过节费,已在2016年12月列支。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9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6.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加的项目。
(十)行政单位医疗66.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72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重新核实调整缴交基数。
(十一)住房公积金53.1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15万元,增长23.62%。主要原因是重新核实调整缴交基数。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9.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7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87万元,同比增长(下降)29.4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7.10万元,主要用于了解当地的立法经验和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关制度,供借鉴参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3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2016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7.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和下降40%,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了。
(三)公务接待费6.26万元。主要用于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省内省外地市人大学习考察、工作调研,辖区县市人大系统工作汇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50批次、接待总人数70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4.45%,主要是: 接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97.85%,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费用增加了。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公务用车13辆2017年已上交公车平台,待报财政办理核销手续。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公开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生态保护专题调研经费30万元,评价分值95分,评价等级:优秀。市人大常委联络村(居)专项活动经费60万元,评价分值96分,评价等级:优秀。大会经费100万元,各委工作会议21万,主任联席及常委会25万,评价分值95分,评价等级:优秀。立法专项调研经费30万元,评价分值100分,评价等级:优秀。人大执法调研经费105万元,评价分值97分,评价等级:优秀。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