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第十一号
《南平市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1月6日由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1月23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