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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20 09:16  文章来源: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南平市人民政府: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古厝古建筑的管护修缮,一批有代表性的古厝古建筑得到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困难,工作中仍存在保护意识不够、专项经费紧缺、专业人才不足、责任主体不清以及活化利用程度不高等问题。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保护优先,多方协同推进。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建立施行古厝古建筑普查、认定、公布等制度,摸清家底、建档管理,统筹推进整体保护和分类保护、重点保护、个性修复,做到应保尽保。三是严格落实文物法以及省、市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以用促保,创新工作思路。一是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古厝古建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衔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与现代城市建设有机融合。二是注重古厝古建筑本体“修旧如旧”和原风貌生态连片保护,制定修缮方案要兼具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最大限度恢复历史原貌。同时,注重加强古建筑构件的征集回收。三是充分调动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开发利用模式,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运营”,破解建设资金与运营难题,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持续发展。

三、传承发展,促进古为今用。一是加强古厝古建筑文化遗产价值研究,深入挖掘蕴含其中的历史价值和时代价值,将其与闽北丰富的革命文化、生态文化以及朱子文化有机融合,讲好南平故事,传承历史文脉。二是围绕让文物活起来的目标,充分调动街区、古厝古建筑资源,开办民俗馆、家风馆、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文化教育基地、传习所等,面向党员干部、学生等组织系列研学活动,发挥其社会效益。三是不断探索“文物+非遗”“文物+文创”利用新模式,在古厝古建筑引进新型业态,打造更多新场景、新品牌、新体验,推动古厝古建筑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

四、强化支撑,构筑安全屏障。用好中央和省上对古建筑的扶持政策,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相关文保单位继续做好保护修缮、“三防”工程方案编制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维修保护专项资金或基金等。二是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健全完善用好“一网一平台”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加强与上级历史文化遗产数据的互通共享,提升动态监测监管水平。三是重视人才引进和培育,强化骨干力量的技能培训,评选一批传统工匠和传统技艺传承人,建立专家库,打造本地专业技术团队。健全管理机构,稳定文物管护队伍,积极培训各类与文物管护相关的人才,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基本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处理。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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