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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茂和辞去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2-29 16:37  文章来源: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陈茂和辞去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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