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psrdfgw@163.com
2.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599-8853007
3.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东路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3号楼6楼)。(请在邮件上注明“立法条例修正案建议”字样)
附件:1.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
2.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对照稿)
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