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刘尔华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潘少军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许发清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卞文林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