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2026-03-22 11:29 文章来源: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字体:

       

2026316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加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依法行使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根据《南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结合2026年度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制定南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好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平实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项目安排

2026年度共安排立法项目7项,其中,审议项目2项、立法前期调研项目5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议项目

1. 南平市廊桥保护管理办法 

2. 南平市气象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    

(二)调研项目

1. 南平市河长制实施办法

2. 南平市促进“双碳”产业发展条例

3. 南平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条例

4. 南平市林长制管理办法

5. 南平市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办法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根本遵循,锚定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关键情况第一时间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科学谋划、有序推进。

(二)坚守立法为民的根本价值取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把维护人民利益、回应人民期盼、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融入法规制度制定各环节。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健全民意吸纳、民智汇聚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界诉求、精准把握群众意愿。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强化业务指导与交流联动,充分发挥其民意“直通车”功能,让立法工作更贴基层、更接地气。

(三)凝聚立法工作多方协同合力。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谋划、草案组织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议质量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在法规草案审议修改中,全面研究、合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在社会利益表达、平衡、调整中的核心作用。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统筹推进配套制度措施的制定与完善,推动法规制度落地落实、有效实施。

(四)健全立法工作制度保障体系。严格落实新修改的立法法及省、市立法条例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化“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实践,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新模式,持续提升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抓实抓细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配合做好全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

(五)提升立法工作队伍专业能力。多措并举拓宽立法人才培养路径,搭建多元化实践锻炼平台,全面提升立法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注重总结立法工作规律,完善并落实立法技术规范,提升立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强用好立法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参谋咨询作用,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水平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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